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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C管理制度


1. 按照GCP的原则和伦理的精神,CRC 是服务于临床研究机构的人员,作为临床研究的一员,辅助研究者完成临床​试验。因此, CRC将工作在医院的内部,与受试者的信息直接接触,例如接待随访,填写CRF,处理数据等。 CRC​的立场不同于监查员,并不是为申办方工作的。

2. CRC(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)即临床协调员,是指经主要研究者(PI)授权在临床试验中协助研究者进​行非医学判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,是临床试验的参与者、协调者和管理者。

3. CRC为SMO(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)公司正式雇员,由SMO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;​CRC服务相关费用由申办方支付给 SMO公司。申办方、主要研究者、研究机构和SMO公司协商一致后,由SMO公司​派遣CRC到研究团队,协助研究者工作。

SMO 负责指派合格的CRC,对其履历及相关培训记录予以负责,并在正式上岗前获得研究机构和主要研究者的认​可。SMO 保证该CRC遵守中国临床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GCP的规定,并符合机构的要求。

4. CRC资质要求

4.1医学、药学、护理等相关专业,大专以上学历,不得由临床试验监查员(CRA)兼任。

4.2 须接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(GCP)等临床试验相关法规、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;首次上岗CRC须在​上岗后一个月内取得国家级GCP培训证书。

5. CRC进院程序

5.1经过机构准入的SMO派遣CRC在参与临床试验前需到机构登记备案。

备案资料:①公司委派证明文件;②CRC备案申请表;③个人履历;④GCP证书复印件;⑤毕业证复印件;⑥小2寸​照片1张。

5.2 备案同时签署保密承诺书和领取工作牌,考核合格后至机构秘书处签署保密承诺书。

6. 工作要求

6.1 上岗前需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实习,实习期一周。实习期通过机构考核后方可上岗。

6.2 考核

6.3 仪容仪表要求:机构不定期到科室检查,对不合格者或优秀CRC按规定进行奖惩。

6.3.1 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,工作牌戴在工作服左上方指定位置。

6.3.2 头发:发型不能奇异。

男员工:不留长发,头发不能过后衣领。

女员工:发不遮脸,长发要扎,不可披肩。

6.3.3 面部:男员工不留怪异胡须。女员工可适当淡妆,不浓妆艳抹,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。

6.3.4 着装:衣服整齐、清洁,不破损。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穿着指定工作服。

6.3.5 上班前整理仪容:CRC上班前要自检仪容,各公司负责人需不定期检查下属仪表,不符合要求的CRC不应上​岗,以维护医院驻点CRC的形象。

6.4 工作期间应持续参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的培训,熟悉机构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,配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​公室的工作。

6.5 经PI授权后方可参与临床试验工作。熟悉临床试验方案,在临床试验运行过程中(启动前、进行中、以及项目结​束后的结题、归档等)协助研究者进行被授权的工作,不得从事未被授权的、医学性、判断性的工作。

7. CRC更换

为保证临床试验工作的连贯性,SMO公司应派遣能够长期在机构工作的CRC。一旦CRC需要更换,SMO公司必须保​证两任CRC有至少一个月的工作交接时间,确保新一任CRC完全掌握试验信息后方可更换人选。


注意:提交资料必须使用机构提供的模板,并加盖公司红章后递交。

  • CRC首次提交资料如下:①公司委派证明文件;②CRC备案申请表;③个人履历;④GCP证书复印件;⑤毕业证​复印件;⑥小2寸照片1张;⑦CRC授权书;⑧身份证复印件;⑨保密承诺书。
  • 更换CRC时还需提交:①CRC更换备案登记表;②CRC变更交接表。


递交资料模板至“下载中心——相关模板表格——CRC表格”下载

附件1:CRC简历

附件2:CRC备案申请表

附件3:CRC授权书

附件4:CRC保密承诺书

附件5:CRC更换备案登记表

附件6:CRC变更交接表